经济视点报 2007年7月5日
2007年春节,三门峡灵宝市市民彭先生在参加“海南15日游”时购买了生命人寿《生命永达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费5元。在旅游驻地,彭先生幼子不幸在玩耍中坠楼身亡。生命人寿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理赔,第一时间将近5万元理赔金送到客户手中。
保险的作用在于它的不可预知性,能给人在灾后以感情的安慰!这对于三门峡灵宝市市民彭先生来说,理解尤为深刻!
海南旅游过春节
春节期间带着一家老小到海南避“寒”并过年,这是彭某为家人精心安排的出游计划。2007年2月初,彭某在当地的旅行社,报名参加了“海南15日豪华游”的活动。
随旅行社旅游团出游是我国居民出游的主要选择,在保险购买上有强制的旅行社责任险,但这并非是针对游客的,它承保的是因旅行社自身过失而对游客的损失。
在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彭某为他及其父母、一双儿女,投保了《生命永达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总计25元。其中:成人保额为10万元,小孩子保险额为4.5万,并有5000元的医疗费用。
“投保一份人身意外险,在旅游的时就如同上了双保险。”彭某回忆道。没想到,就是这5元的保险尝试,改变了彭某日后的生活。
祸从天降
在平安到达海南后,彭某一家人随团入住在海南省师范学院的一家招待所六楼。
2月19日,大年初二。
清晨,彭某调皮的儿子贝贝(化名)趁家人整理行李,独自一人离开房间,在楼道里面玩耍。一时,他对招待所六楼一扇窗子上破损的纱窗产生了兴趣,并从沙窗口中钻了出去……
悲剧一瞬间发生了!
窗口外面是三层楼高的悬空消防过道,小煜程从六楼跌落到三楼的消防通道,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一个鲜活幼小的生命瞬时间终止了。
春节期间应是一片欢乐祥和的气氛,但彭某一家人因幼子意外身故而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2日批复理陪金
“事故发生10分钟后,我就接到旅行社的电话,并了解到了情况。”参与此案的生命人寿河南分公司理陪人员田自顺说,当时是大年初二,他正在休假中,接到旅行社紧急报案,田自顺便立即向公司汇报情况。
“在过年期间发生了不幸的意外事故,我们应把客户家人的悲痛感同身受,尽快给予客户家属以抚慰。”生命人寿河南分公司有关领导随即指示。
随后,田自顺和同事们多次电话与旅游公司、海南当地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案情的进展。2月24日理赔人员主动前往彭某家内慰问,并向家属说明了理赔需要的理赔资料。
按照规定,人身意外险的投保人死亡理赔,先由客户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医学死亡证明、意外事故证明、医院抢救记录、受益人关系证明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保险公司受理后对死亡信息进行核实,然后向总公司申报并等待签批。
2007年3月7日,彭某提交齐了理赔申请资料。
“理赔金能不能尽早批下来呢?”面对彭某提出的要求,田自顺立即向总公司提出了申请。
15分钟后,总公司理赔中心回了电话:“总公司对于案件给予极大的支持,批准使用专用‘绿色通道’,争取在2日内将理赔金送达客户家属手中。”
爱心理赔金
3月9日,生命人寿河南分公司的相关理赔人员前往灵宝市贝贝的家中慰问,扫去彭家多日笼罩的阴霾。
“这是小贝贝理赔人身意外险4万多元的保险金,我们对孩子不幸丧生也感到很伤心,请你们也要保重身体!如有其他需要帮助的,请告诉我们,我们一定尽最大努力去做。”田自顺双手搀扶因遭受巨大打击而病倒的彭某说。
“虽然四万多元的保险金无法改变‘祸从天降’,不能换回孩子的生命,但生者还要继续,要看得开点啊。”田自顺说。
“是啊,感谢你们在很短的时间内为我们办理理赔案件,送来慰问,这笔钱就当作大家对小贝贝爱心的延续。”彭某说道。
据悉,生命人寿河南分公司共计赔付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共计45416.2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4.5万元,身故保险金额利息16.2元及400元医疗费用。
专家点评:一个幼小的生命戛然而止,闻者均悲痛不已。生命的工作人员也相同的心情。生命人寿在这起理赔案中,积极主动,在特殊时间迅速行动,为投保人及时送去安慰,并不因区区5元保费而轻视和降低理赔的速度,体现了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上的“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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