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民用燃气意外综合保险卡

  • 产品详情
产品名称 生命民用燃气意外综合保险卡
产品特色 20元低投入,42万高保障!
一张保单保全家,亲朋邻居皆不落!
高额四重保障,人和财产均无忧!
投保办理方便,手续简单快捷!
保障利益
保障项目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给付比例及方式
人身意外保险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烫伤 5万元/人(限五人) /
意外医疗(门诊/住院) 1万元/人(限五人) 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100%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损失 6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50元
第三者责任
保险
第三者人身伤亡 6万元
(其中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50元
第三者家庭财产损失

注:对于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以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在投保地址所因民用燃气意外事故遭受意外事故,由保险人承担下述相应的保险责任:
(一)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如下:
1、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的,本公司将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基数,根据本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III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按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程度未达到以上两个残疾标准列明范围,经相关国家部门按照国家“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鉴定为8-10级,分别按照8%,6%,3%给付残疾保险金。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其他组织、个人或其他医疗保险给付中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100元)后,按保险单载明的给付比例(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二)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如下:
在保单载明的地址内因使用以燃气为能源的器具、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引起火灾或爆炸造成被保险人家庭财产的直接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每次事故免赔额50元,全年累计限额60000元;发生上述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及其由此产生的抢救医疗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每次事故免赔额50元,全年累计限额60000元,其中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第三者是指在保单载明地址的访客、邻居或是其他人。不包含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及其组成人员(雇工、保姆,下同);也不包含被保险人同意出租的承租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及其组成人员。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人身伤害、家庭财产损失或应负的第三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未经有关部门或燃气公司的认可,擅自拆卸、接装或移动燃气设备、私自接装以燃气为能源的生活器具及其他违反有关法规及燃气公司安全使用燃气设备规定的行为;
2、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和检验合格的器具、管道及其附属设备;
3、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4、被保险人自杀,但该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6、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7、被保险人酗酒或因精神错乱、失常所致;
8、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
9、用于矫形、心理咨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等)的费用;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列明的任何原因。
13、下列家庭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4)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5)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6)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7)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适用条款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燃气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华农保险四川民用管道燃气综合保险条款》为本保险卡之适用条款。
投保职业类别
保险期限 自生效日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