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3年)3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辽保监罚[2013]6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于2011年经营期间,存在以报销会议费、办公费、业务宣传费等名义套取资金230.66万元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有关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的规定,决定对辽宁分公司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