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备忘录(2012年)》的公告

2012年3月22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资产”)签订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备忘录(2012年)》(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于2012年6月6日正式签署该备忘录。备忘录确定了2012年资产委托管理基础费率及超额收益费率,其他事项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经本公司与生命资产预估测算,2012年度依据双方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及《备忘录》,公司需向生命资产支付固定管理费用预计为0.9~1.08亿元,浮动管理费根据年度超额收益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实际支付的管理费与实际委托资产规模及投资业绩相关,如果实际情况不显著低于预估水平,则支付和收取的管理费构成本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与生命资产参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及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