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优质能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2013 年12月2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富德资源”)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重庆信托”)签订了《优质能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优先级)》(重庆信托(XT)字第1309225-1号),约定富德资源以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认购重庆信托发起设立的优质能源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优先级。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深圳市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德集团”)持有的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前海富德能源”)10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由于富德集团系我公司关联方,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项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双方:富德资源与富德集团。

二、定价政策:重庆信托作为受托人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前海富德能源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预测、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股权评估价值以及富德集团的融资需求,确定了前海富德能源100%股权对应的收益权在信托期限内的价值,并参考市场同类信托计划收益水平确定信托计划优先级的信托资金预期收益率。

三、交易目的:为控制保险资金投资风险,我公司拟适当调整投资策略,转换能源、资源等领域的经营性实业项目的投资形式,通过认购信托计划优先级的方式,分享前海富德能源的股权收益,确保保险资金投资的稳健性。

四、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此项交易经我公司2013年1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生保董字〔2013〕76号决议审议通过。

五、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此项交易属于我公司正常的投资管理行为,富德资源认购信托计划优先级预计每年可产生8%的投资收益,未来收益预期可观,符合我公司的投资计划和资产配置需求,不存在损害我公司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对我公司偿付能力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经我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交易。

特此公告。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