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持有的债权投资计划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公司将持有的债权投资计划转让给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资产”)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2月2日,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生命资产签订了《光大永明-南京秦淮河整治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光大永明-南京秦淮河整治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转让给生命资产,生命资产以发行的生命资产安享收益8号募集的资金支付转让价款,转让价款总计3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光大永明-南京秦淮河整治债权投资计划”是由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权投资计划,该债权投资计划发行规模20亿元,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秦淮河整治工程项目,增信方式是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责任公司为该投资计划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偿债主体的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A。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的规定,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关联方,且此项交易金额超过我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并超过5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7号)的相关规定,应将该交易作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并已全部缴足,经营范围为委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子公司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本关联交易按照债权投资计划受益权份额的投资收益及持有时间,并结合市场化利率情况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此次转让的光大永明-南京秦淮河整治债权投资计划金额总计3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结算方式

生命资产应于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受益权份额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经转让、受让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生效日期为2016年2月2日。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 号)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富保寿发〔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我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审核小组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成员5人,实到5人,5名成员全部同意。

六、承诺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