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之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我公司”)采购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保险控股”)信息技术服务之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目的、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因富德保险控股拥有专业从事信息技术运营的团队,我公司委托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二)交易概述

2017年9月7日,富德保险控股作为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与我公司签订了《信息技术服务收费协议》,为我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信息技术专业咨询服务、项目开发服务、系统需求开发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管理成本项目、外包管理费项目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委托富德保险控股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税前896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富德保险控股为我公司股东,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交易超过3000万元,属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富德保险控股于2015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8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812308R。经营范围为:投资设立保险类企业;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2017年度富德保险控股向我公司收取的各项费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960万元,收费金额高于人民币8960万元时,按人民币8960万元结算。

(二)交易结算方式

我公司按月与富德保险控股对账,以季度为结算周期。我司于收到富德保险控股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相应服务费。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信息技术服务收费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次服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参考行业内收费标准,并参照2016年富德保险控股IT人力成本(含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奖金、营业税)计算应收金额,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友好协商,对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9月7日,根据双方资金往来明细,本年度我公司与富德保险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6,396,665.41元。

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我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关于签订<信息技术服务收费协议>的决议》(富保寿董字〔2017〕60号)审议通过,同意我公司与富德保险控股签订《信息技术服务收费协议》。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另1名董事委托相关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表有效票数7票,同意票4票(3名董事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经我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独立董事就此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此项交易。

八、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此项交易属于我公司正常的运营管理行为,不存在损害我公司利益的情况,交易本身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监管规定。

九、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被披露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