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临时资金融通补充协议之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0年)17号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相关监管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基础设施”)签订临时资金融通补充协议之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12月30日,我公司与前海基础设施签订《临时资金融通协议》,约定我公司为前海基础设施提供融通资金。2020年11月17日,在《临时资金融通协议》基础上,我司与前海基础设施签订《临时资金融通补充协议》,约定我公司为前海基础设施无偿提供融通资金。

(二)关联交易类型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监管规定,该关联交易类型为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为前海基础设施提供人民币1,398,033.63万元的无偿融通资金。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与我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前海基础设施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监管规定,其为我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前海基础设施2013年成立于深圳,为有限责任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交通、邮电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公共设施,以及不动产、农业、商业服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另行报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损害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等原则下,本次交易依据国家税收政策,确定资金融通额度、融资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资金融出合计人民币1,398,033.63 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我公司与前海基础设施在约定的协议期限内无偿提供资金融通,不涉及资金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该重大关联交易经我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我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富德前海基础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临时资金融通补充协议>的决议》(富保寿董字〔2020〕48号)审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以现场(视频)表决方式在深圳、北京、大连、天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代表有效票数8票,同意票7票(1人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重大关联交易经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慎审查,各独立董事就此次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同意此次交易。

七、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公司为前海基础设施提供临时资金融通服务,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