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险行业协会提示】防范“恶意退保”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0-01-20 文章类型:转载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淘宝、抖音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可在全国任意地区的任意保险公司办理任何险种的全额退保业务”,诱导投保人签署代理服务协议,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了积极防范“恶意退保”的相关风险,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特对广大保险消费者做如下提示:

一、“全额退保”可能是骗局

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购买保险之后,如在犹豫期之内退保是可以全额返还保费的,犹豫期过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退还现金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保是按照法律规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不是全额退还保费。

二、“恶意退保”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代办退保”可能泄露个人信息。

“代办退保”需要消费者提供保单原件、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号码等个人重 要物品或信息,在“代办退保”的过程中个人信息被他人掌握,将存在很大的信息泄露风险,如果被非法利用后,还可能造成个人征信、经济利益等方面更大的损失。消费者应妥善保管重要证件,不要轻易将上述证件交予他人。

2.盲目退保将面临“脱保”或“再保难”等风险。

因利益诱导而盲目退保,不仅会失去已有的保障,再次投保将会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的风险,如果年龄增长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还可能出现保费增加或不再符合投保条件等情况。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谨慎办理退保。

3.警惕“高收益”虚假承诺骗局。

某些“退保中介”在煽动消费者委托其代办“恶意退保”,收取高额退保手续费后,鼓动消费者购买其代理销售的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并从中再次收取佣金。广大保险消费者需增强自我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高收益承诺,避免资金损失。

三、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

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请勿相信所谓的“全额退保代理”,如对保单有相关疑问或退保需求,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官网、拨打客服热线等方式寻求解决,也可以向天津市保险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免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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