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2-01-18 文章类型:转载

目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怂恿、诱导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诱导保险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不法行为,主要涉及人身保险和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还存在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

一、“代理退保”存在的风险

(一)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某些“代理退保”为牟取利益,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甚至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或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消费者非但没有维护合法权益,反而落入骗局,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此类信息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使消费者蒙受各种未知损失。部分“代理退保”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以扣留银行卡、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加以控制,消费者提出解除委托时,即遭到极端手段的骚扰、恐吓、威胁。

(三)面临法律风险。部分“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二、恶意“代理退保”触犯刑法案例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则消息,202012月至20212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相关“代理退保”涉案人员提起公诉,43人获刑。

2021428日晚,央视经济新闻联播进行了《起底“退保”骗局》的相关报导,提醒广大消费者:“代理退保”实为新型骗局,理性投保,谨慎退保。

三、保险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保单是重要的金融单据,包含重要个人信息。为避免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使用,消费者要注重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轻易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转交他人,不要轻易向他人发送移动支付二维码、网银验证码。对金融交易存在疑义的,请选择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登录官网、线下营业网点咨询等方式核实业务真实性,不给犯罪分子行骗的机会。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争议的,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向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申请天津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通过仲裁、诉讼等其它途径解决。

(三)遇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任何非法机构或个人以“办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材料等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请消费者及时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

http://www.tjia.org.cn/a/baoxianxinwen/baoxiandongtai/2021/1110/27104.html?WebShieldSessionVerify=FtrZg6Luj2edRTiABq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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