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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疆 责任在行"—— 新疆保险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助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

时间:2014年07月11日 来源: 关注次数:159【字体:

“十二五”以来,新疆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履行行业承诺,践行社会责任,在助力自治区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为基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积极创新、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为全疆各族群众提供各类保险保障服务,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十二五”以来,新疆保险业及时、高效、足额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成为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工具。2011年至2014年5月,新疆保险业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16.99万亿元,累计赔付支出268.5亿元。2013年新疆保险业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6.34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78.09%;累计赔付支出106.59亿元,较2010年增长116.03%,年均增速为29.27%。与此同时,行业的重大灾害事故补偿能力和处置效率亦有了显著提升。例如,2013年喀什、阿克苏、博州等地区发生的重大农业自然灾害中,保险机构支付赔款超过亿元;2013年“11•17”吉勒布克水电站特大事故中,承保公司迅速预付赔款950万元,并及时做好善后理赔工作;2014年4月至5月,受极端天气影响,新疆13个地州的1200多万亩农作物受灾,这是自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新疆发生的损失最为严重的系列灾害,截至6月30日,我区保险业已支付赔款7.96亿元。

(二)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在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新疆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通过投资新疆重点建设项目,主动融入自治区经济发展大局。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共有8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在疆投资11项,涉及新疆能源、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投资金额达47.46亿元。

(三)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保险支持力度,在疆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改进服务,开办了“中小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商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小微企业信保易”等多款针对小微企业的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手段。

(四)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近年来,新疆保险业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对外经贸发展的特殊优势,支持新疆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11年至2014年5月,新疆保险业累计为全疆出口企业提供了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买贷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在内的保险保障约25亿美元,服务支持客户400余家次,承保海外投资项目2个,承保金额达1.5亿美元。

(五)服务两个开发区建设。新疆保险业积极响应自治区关于加强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号召,贯彻落实金融业支持开发区建设的有关要求,与喀什、伊犁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出台了具体措施,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发展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商贸物流保险、养老健康保险等保险产品,鼓励保险资金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开发区建设,切实服务新疆延边经济带发展。截至2013年末,多家保险机构在两个开发区设立了分支机构。

   

二、以推动惠民保险业务发展为支撑,助力自治区民生建设

自2011年以来,新疆保险业着力推动涉农保险、商业健康养老保险等一系列惠及民生的重点业务发展,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助力自治区民生建设,满足城乡各族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一)加快涉农保险发展,为“三农”建设提供保障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积极创新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通过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及专业技术优势,全面服务“三农”建设,在防范化解新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中的风险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2011年至2014年5月,新疆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89.11亿元,占全国农险保费收入的10.83%,累计为1074.1万户农户的1.88亿亩农作物、549.51万头(只、羽)畜禽,提供了总额为1203.2亿元的风险保障,棉花、小麦和玉米等主要保障品种的参保率分别达98%、70%和50%以上;农业保险的参保品种不断增加,至2013年末,参保产品已超过41个,其中政策性品种15个、商业性品种26个,基本覆盖了新疆主要农作物和牲畜种类。

二是努力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2011年至2014年5月,新疆农业保险累计支付赔款43.85亿元,受益农牧民达147.49万户次以上,2013年户均赔款达到4377.62元,赔款支出与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重从2007年的11.33%提高至2012年的16.02%,农业保险已经成为新疆各级政府及各族群众抵御巨灾大灾的重要工具。特别是2014年,我区棉花、小麦和玉米等品种平均单位保障程度分别提高至521元/亩、353元/亩和308元/亩,保障充足度分别达到66.18%、70.01%和62.11%,有效提升了新疆农牧民抗灾减灾及灾后重建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2011年以来,新疆保险业把推动业务发展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推动保费不贵、保障不低、理赔简便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2012年为45万人次农民提供了风险保障,累计赔付2000余万元。同时,农业保险的经办公司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坚持强化管理,不断加强资源投入,逐步完善基层“三农”服务网点的建设,实现了保险服务向乡村的延伸,为农户提供了面对面和零距离的保险服务。

(二)促进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发展,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支撑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紧紧抓住发展时机,立足区情实际,积极参与自治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性养老保险业务,满足城乡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排解了广大群众的养老之忧,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主动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疆保险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各族群众提供保障充分的健康服务。2011年至2014年5月,新疆健康保险累计承保1229.86万件,承保7815.04万人次,累计赔款与给付支出28.28亿元。创新发展医疗费用补偿型保险、住院津贴型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型保险等各类产品,以及提供健康管理、预防和咨询等服务,有效弥补了社会医疗资源的供给不足。

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自2013年自治区城乡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承保325.78万人次,已决赔付1546人次、已决赔付支出653.55万元,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目前,城乡大病保险业务已经在乌鲁木齐、阿克苏、阿勒泰、塔城、克州等地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进。

三是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针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企事业团体等不同人群,新疆保险业开展了对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多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经营等方式,管理社会医疗保险项目。2011年至2014年5月,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累计承保1679.62万人次,为参保群众赔付11.83亿元。其中,和田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通过对困难群众的二次救助,放大了民政救助资金的保障作用,2011年得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目前通过试点扩面、扩大承保范围,实现了对和田190余万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并拓展至其它四个地州,2011年至2014年5月累计为1万余名困难群众补偿了医疗费用5258万元。

四是着力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新疆保险业积极响应中央和自治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关要求,通过发展各类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为个人、家庭和企事业团体单位提供补充养老保障服务。2011年至2014年5月,全区累计实现养老保险保费收入86.54亿元,给付与赔款17.91亿元,满足了新疆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式的养老保障需求。同时,新疆保险业不断推动企业年金业务健康发展,2011年至2014年5月,新疆保险业累计受托管理资产43亿元,投资管理资金62.99亿元,管理账户资金0.62亿元,为政府解决百姓养老难题提供了支持。

 

三、以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切入点,助力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积极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保险机制分散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行业维稳责任,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全力推动责任保险业务发展

新疆保险业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鼓励发展医疗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校园方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多种领域责任保险,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平安新疆建设提供了全面的保险保障。

一是促进承运人责任险业务发展。新疆保险业逐步建立重大人员伤亡提前给付机制,利用经济杠杆辅助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11年以来,累计为18.58万车次提供承运人责任保险,累计赔付金额达1.37亿元。

二是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2013年,新疆保监局与自治区环保厅联合发文,在新疆启动环责险试点工作,截至2013年末,全区环责险参保企业21家,保险金额7699万元。环责险的深入发展,可以充分发挥保险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对受害人及时赔偿的作用,妥善处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参与公共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加快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截至2014年5月末,新疆医责险保费收入534.59万元,地方共有239家医疗机构参保,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达89%。随着医调工作的深入开展,医调委充分发挥了“调赔机制”的作用,为创造和谐医疗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自2009年自治区医调委成立以来,调解受理案件887起,调解成功711起,调解成功率达80.2%,累计调解赔付3274万元。

四是促进责任保险产品创新。近年来,新疆保监局引导行业在贴近民生的诸多领域创新保险产品服务,涌现出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燃气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等多种紧贴人民日常生活的新险种。例如,中华联合承保了新农乳业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达1200万元;人保财险承保了哈巴河县几所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达1252万元。

(二)积极探索涉恐涉暴保险

针对新疆特殊的维稳形势,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新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新疆保险业通过创新保险产品,拓宽保险责任,完善理赔服务等方式,推进了涉恐涉暴保险的发展。

一是为维稳人员量身定制保险保障服务。2014年,部分保险公司通过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恐怖袭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等涵盖在内,同时还为下乡住村人员开辟了“投保绿色通道”。截至2014年3月,已为3098名下派干部提供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达20.45亿元,为863家单位提供雇主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达18.84亿元,基本满足了下基层干部及单位的保险保障需求。此外,新疆保险业主动为公安特警、执法人员及一线维稳干部等重点人群,以及基层执法单位财产提供暴恐风险保障。

二是扎实做好暴恐案件的保险理赔服务和善后处置工作。新疆重大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新疆保险业密切配合当地政府,主动沟通协调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同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力争使保险业赔付救助工作让政府满意、让群众满意。

(三)认真落实各项维稳任务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将维护稳定作为当前保险监管和保险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大人、财、物等资源投入,不折不扣地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各项维稳要求。2013年,全疆各级保险机构共召开维稳宣讲会300余场次,参与各地街面巡逻和维稳的人员超过4万余人次,投入超过千万余元的维稳费用。特别是2014年以来,新疆保监局以及保险业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将开展“访惠聚”活动作为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着力点,采取了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活动开好局、起好步。在人员方面,全行业共投入政治强、业务精的住村干部职工409人;在资金方面,2014年行业预计投入资金近千万元,主要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安保设施、扶贫项目建设;在覆盖面上,新疆保险业的住村点覆盖了喀什、和田、阿克苏、塔城、阿勒泰等地州的36个县120个村。各住村工作组住村以来,立足村情民意,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积极参与基层维稳工作,为基层各族群众排忧解难,展现了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四、以改进服务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着力点,助力构建和谐市场发展环境 

2011年以来,新疆保险业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这一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力争为全疆各族保险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保险服务。

    (一)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新疆保监局指导行业从解决社会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行业问题入手,综合施策,通过破解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两大行业顽疾、抓服务质量和服务创新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我区保险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服务标准。新疆保监局先后完善了车险、农险、人身险等多项服务标准,出台了《新疆机动车辆轻微物损案件保险理赔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新疆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标准指引》、《新疆人身保险业务客户服务监管指引(试行)》等多项制度,规范了保险销售和理赔行为。2012年,新疆保险业启动了“保险优质服务年”活动,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十大举措,同时各保险公司签订了《优质服务承诺书》,向全社会作出了提供优质保险服务的承诺。

二是拓宽服务范围。新疆保险业积极推行维汉双语承保理赔单证,方便各族群众购买保险。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交通快处快赔机制,目前,我区各保险公司均建立起客户服务中心,成立了人伤处理分中心,实现了无机构地区代查勘全覆盖,为异地出险客户提供了通赔通付的便民服务。此外,各保险公司不断拓宽服务内容,提供道路免费救援、紧急送油、上门收取资料、住院探视、健康咨询等增值服务。

三是创新服务手段。新疆保险业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推动服务方式革新升级。各保险公司逐步推行服务的电子化、智能化、移动化,销售人员通过移动销售平台上门服务,满足了客户投保、缴费、保全、理赔、信息查询等一系列便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了客户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保险的全流程服务。各保险公司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设置了自动核损核赔,大力推广3G技术、移动视频查勘、无人机查勘等新技术在车险、农险中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理赔服务效率。以我区车险为例,平均赔案处理时效由2010年的29天下降至2013年末的16天,业务结案率由2010年的83.79%提升至2013年的91.83%。

四是加强服务监督。新疆保监局加大了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考核力度,建立了理赔质量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持续开展了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主动公开保险公司服务排名,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保险公司自觉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2013年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财产险公司理赔服务水平满意度达96.86%,人身险公司服务水平满意度达95.32%。

(二)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逐步完善网络、媒体、电话、社会公众监督平台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投诉渠道,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有效地维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投诉维权渠道,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2012年4月“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新疆分中心开通以来,共接到7624通投诉咨询电话,投诉件平均办理时效仅5.94天,热线投诉办结率达到百分之百。各保险公司为方便少数民族消费者,专门增配了民语客服人员,民语客服人员数量由 2011年的451人增至2013年的618人。此外,新疆保监局逐步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自2011年以来,共组织20余次的局长接待日活动,并公开聘任了20名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各保险公司也建立了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并对处理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投诉积案,实行包案制度,力争做到投诉案件“件件有回音”。

二是建立保险纠纷调处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为有效化解保险合同纠纷,新疆保监局指导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分别在乌鲁木齐和巴州成立了两家保险合同纠纷调处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受理调解案件139件,调解成功91件,涉及金额264.5万余元。同时,新疆保监局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了乌鲁木齐地区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目前,共收到66件调解案件,成功调解19件。同时我们积极与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沟通协调,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疆90%以上的地州已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构。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新疆保险业通过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保险消费者教育机制,以“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3•15”等时点为契机,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了社会大众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五、以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出发点,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充分彰显保险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优良传统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

的核心价值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回馈社会,围绕社会捐赠、助学支教、扶危济困、志愿服务、环保行动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为新疆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和助学活动。四川雅安地震、伊犁新源县“6•30”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新疆保险业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心系灾区群众,共募集个人捐款180余万元,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贡献了力量。同时新疆保险业还开展了慰问维稳人员及特困人员、捐赠维稳用品等活动。2011年以来,新疆保险业向维稳一线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捐款捐物累计超过140万元。此外,新疆保险业关注教育,特别是关注贫困地区教育。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新疆保险业捐资助学金额达300余万元,资助贫困学生460余人,捐赠图书1万余册,建立图书室2座。

(二)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长期以来,新疆保险业坚持以人为本,将项目扶贫、救济扶贫、教育扶贫、爱心扶贫相结合,积极支持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今,新疆保险业累计投入资金930余万元,用于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建设、贫困户及弱势群体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积极参与社会文化建设。新疆保险业主动承担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大美新疆”的责任,开展覆盖全疆的万场电影下乡活动,支持“木卡姆”、“那达慕文化节”等新疆特色文化传播活动。同时在行业内努力宣扬环保意识,推广电子保单,鼓励行业员工参与义务植树等各项环保活动。2011年起,新疆保险业先后为中国-亚欧博览会提供了34.7亿元保险保障,为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提供了2.1亿元保险保障。

新疆保险业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行业自身也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产品服务不断创新,整体实力显著增强。2013年,全区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3.49亿元,较2010年增长了53.04%,年均增长15.24%,高于全国的平均增速。2014年1至5月,全区实现保费收入172.72亿元,其中,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99.96亿元,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72.76亿元。行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5月末,新疆保险业资产总额634.45亿元,较2010年增长74.35%,资产规模位列全国第23位,西北五省第2位。新疆保险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度不断提高,2013年,新疆保险业保费收入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保险深度)约3.21%,保险密度达1207.82元,较2010年提高了388.52元。自2011年以来,共有7家保险主体和13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落户新疆,市场主体日益多样。截至2014年6月末,全疆共有保险主体2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3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847家,保险从业人员59640人。保险产品和服务逐步渗透至包括健康、理财和养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覆盖了包含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高新技术产业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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