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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保险机构研发鲜活农产品保险

时间:2011年12月20日 来源: 关注次数:47【字体: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鲜活农产品保险产品,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意见》提出,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意见》要求,完善财税政策,加强金融支持,保障合理用地,强化监督管理,提供运输便利,健全相关制度,并加强组织领导。《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鲜活农产品保险产品,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意见》要求,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要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保监会、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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