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或“公司”)向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富德资源”)增资的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年1月24日,我公司举行第五届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形成《关于向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富保寿资产负债委发字〔2017〕1号),同意向香港富德资源增资3.5亿元港币。2017年2月 24日,我公司向香港富德资源完成增资3.5亿元港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香港富德资源增资3.5亿元港币,主要用于解决香港富德资源资金紧缺风险。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香港富德资源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富保寿发〔2016〕134号)的相关规定,香港富德资源系我公司关联方,且此项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香港富德资源于2013年1月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848555,主要从事境外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投资。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我公司持有香港富德资源100%的股权,本次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此项交易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不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予以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7年度本公司与香港富德资源无其他关联交易。

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富保寿发〔2016〕134号)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即可。此项交易经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关于向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富保寿资产负债委发字〔2017〕1号)》审议通过,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3人,3名委员全部同意。

七、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此项交易属于我公司正常的投资管理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完成后,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富保寿发〔2016〕134号)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即可,无需董事会审批,故未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九、承诺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